最近小魯應徵上一家公司
他們給了一些切結書+報到需呈繳資料
報到呈繳資料就跟一般公司繳的差不多
身分證學歷那些玩意~~
但需簽名切結書部分是第一次遇到
想請問各位大大是不能簽或是小題大作了
第一個有問題的是【加班同意書】
出現這張是正常的嗎?
還是簽了加班加到飽?
第二個是【保密切結書】
其中條文包含:任職研發或擁有專業技術業務,離職後"兩年內"不得於
同種類廠商或公司從事相同性質工作。
難道我累積了經驗 辭職不能繼續走同產業
要找其他產業自動歸零年資經驗?
以上兩點疑問 還麻煩大大門開示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