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上國道的癥結點在於約聘人員的保障,
分享一下自己約聘的經驗
自己因為是替代役的關係,選到司法行政,
結果就跑去地方法院當通譯(不是翻譯,只負責遞送卷宗)。
因為長官覺得表現還算不錯,隔年被留下來。
薪水方面是自己可以接受的。
不過人力派遣,其實由一個人力派遣公司統一派遣,
勞保部分就要看派遣公司那篇有沒有幫你保。多少會有一點薪水差。
後來做了一年以後,因為要精簡人力,所以被通知不續聘了。
心中多少是覺得有點可惜,
不過我還算幸運,很快就找到另一份工作,
做到現在接近四年,工作條件都算是可以接受。
約聘人員的宿命就是工作期間不穩定,
保障相較正職比較少,
現在台灣就職環境中約聘的數量有增加的趨勢,
其實就是個危機…
很明顯收費員就是連續做了很久的約聘人員,
失去「明年可能沒工作」的警戒心。
與其去抗爭,不如找下一份工作,不要太侷限自己,
中年失業很可怕,但我覺得拒絕改變更可怕…
如果從比較正面的觀點來看,這還是一個提升自己的機會,
如果一直覺得自己是受害者,換到任何職場都不會覺得開心,
心態決定一切。
再怎麼說,遠通也有提供轉置工作。
如果遠通都已經釋出很多無學經歷限制的職缺,
還很多人連試都不去試,
也不願意領5個月的補助金,透過104或其他管道到其他行業就業,
然後要說被國家遺棄?是孤兒?
只能說一句,自救會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