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我之前有幫公司設計一些產品的外觀
是我自己原創的
離職後我有權利將這些作品帶走嗎?
還是說這完全就是歸屬於公司的財產?
我無權保留?
因為是不愉快的離職
所以若要將我的心血毫無保留的讓給公司
心裡多少有些不甘心...
還請各位版友解惑
謝謝!!
你把薪水還給公司就能拿回來啦 這不是很簡單 ==但你可能還要額外付一些錢 設計工具使用費之類的
作者:
FSVDFS (大蕃薯)
2014-08-26 22:23:00應該是公司的...請教一下專家比較好= =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8-26 22:25:00你以為公司付你薪水是要你幹麻的?你當然仍然是這些作品的創作者 拿來當面試作品集是沒問題啦,別的就不用想了
嗯嗯!謝謝解答,只是這些作品是放在公司電腦,我怕擅自複製會有問題,如果不能帶走我連作品集都無法製作了..>"<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4-08-26 23:10:00我好奇你自己都不會備分嗎...
你是著作權人 基本上保留作品是沒問題 但不能用來營利
作者:
Chesting (To 宅 Or Not To 宅?)
2014-08-27 12:51:00消除特徵...之後他們要用會累死....公司都不覺得腦袋有價值,那就不要留腦袋的成果。轉step之類,不要留原始檔3d要動手腳超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