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代問,已查閱精華區跟搜尋「足月」兩字
朋友是月薪制,月薪25K。並無訂定書面契約。
他從7/7開始上班,週休二日,每日上班9.5HR
結果七月份薪水不到15K(已扣除勞健保)
他的老闆告知她,因為不足月,所以用時薪計算。
想請問:
1、可否不足月卻用時薪計算呢?
前文有大大推文說,有書面依書面、沒書面依約定,
那若兩者都沒有,似乎可以用時薪計算。
請問有法規依據嗎?
2、正確計算方法是?
依照前文的推文,可以拿到的薪資應該是25000-6*(25000/30)=應得薪水
↑7/1~6未上班部分扣掉
可否提供相關的法規依據阿?
先謝謝大大好心回答了,感激不盡。
再次感謝,祝福都有良好的工作環境跟老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