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決定轉職跳槽
跟新公司表明 必須拿到書面offer 才會提辭呈
後來收到了email的offer 也提了辭呈
結果對方現在要反悔了 重開了一個條件差很多的offer
想請教大家 我可以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但當時收到email offer 並沒有進行雙方簽署的動作
這樣會不會被對方說不算是正式契約?
作者:
ambe (())
2014-09-21 01:44:00我覺得你不用考慮去新公司了 ,連發offer letter都可以反悔……誰知道進去會不會有更多鳥事
的確不太想去了 但我想請教 難道我不能申訴他們 或爭取任何補償嗎?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4-09-21 01:49:00eamil上面有對方人事或主管的簽名嗎?? 有的話才算有效而且你必須要回傳表示同意才算完成契約要申訴可以找勞工局 我是認為這屬於民事糾紛啦...要拿到賠償的機率非常低 因為你要舉證你要求的金額和理由
作者:
abc06 (阿咧)
2014-09-21 02:29:00不用爭了吧 書面還反悔的肯定不優
作者: QK199 (有時候......) 2014-09-21 05:32:00
看破愛別人吧,那一家公司能透露一下,以免踩到地雷
作者: www2967 (www) 2014-09-21 09:09:00
宣傳一下吧 這工作我看可以放棄了 最後瞎掰說搞錯誰敢進
作者:
whityhu (安牛~不要跟畜生計較牛~~)
2014-09-21 09:17:00這種沒信用的公司 進去後一定一堆問題
沒簽名應該就不算有完成 而且除非你跟舊公司完全翻臉還是別去這種鳥公司吧
作者:
skizard ( )
2014-09-21 14:20:00把公司明講出來黑他 然後不去該公司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4-09-21 14:54:00申訴根本得不到任何賠償 你能做且最有用的 就是公司名稱講出來 讓大家知道這間公司的做為 你如果連陳述都怕東怕西那也別出來爭了 鼻子摸摸繼續找工作吧陳訴事實
作者:
ab4daa (nooooooooooooooooooo)
2014-09-21 17:44:00公布公司名+1
作者: angle02 (angle02) 2014-09-21 17:51:00
公布公司名+1
作者:
Addidas (天堂 地獄 一線間)
2014-09-21 18:57:00這種作法值得在板上黑單或長期置底了 且無法律問題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14-09-21 19:56:00電子郵件請確認發信人的位階,如果是有權發offer letter的人,那就有一定的效力,不然一堆公司都用mail發訂單了難道電子郵件就不被當成文書嗎...申訴且舉證自己的損失
作者:
sc1 (sc1)
2014-09-21 20:35:00兩頭空
作者:
Treant (紅影)
2014-09-21 20:45:00請直接公布濫公司名稱連offer都可唬人 這一定是很差勁的公司
作者:
boston31 (boston31)
2014-09-21 21:23:00直接公布吧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4-09-21 22:40:00真的好衰,一邊辭職了另一邊反悔...
作者:
aquine03 (饅頭...)
2014-09-21 23:11:00我懂....我也曾這樣過....加油!快找下一家吧!!!
作者: kwhitomi 2014-09-22 12:33:00
拜託公布公名!
作者: isa12pp 2014-09-22 12:41:00
公布公司名+1
作者:
ahbean (東風未放曉泥乾)
2014-09-22 15:21:00拜託公布公司名 唯一能治它的就是抵制
作者:
fish005 (Fish)
2014-09-22 23:16:00台灣有些人就是怕事,都被陰了還不敢公布,享用這裡的資源,輪到你貢獻的時候又不敢
作者: atonlexus (皮鞋客) 2014-09-23 22:07:00
幫樓樓上fish005噓
作者: dluog (gleen) 2014-09-25 01:52:00
爭甚麼呢 妳怕東怕西的 連公佈都不敢^^摸摸鼻子 洗洗去睡吧
作者:
dabiann (大便)
2014-09-25 15:36:00匿名跟蘋果爆料, 快速報仇的方法. 勸你也不要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