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ightyellow (野貓)》之銘言:
: ※ 引述《cpf0119 ( )》之銘言:
: : 快開一間公司
: : 我月薪九萬就願意去切肉。
: : 自願加班
: : 月薪八萬也沒關係
: : 我願意盡心盡力 幫你的公司賺大錢
: : 遇到競爭對手 用成本價競爭 也用心拼過他們。
: 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嘴臉真的有夠噁心。
笑死人。
現實是: 開四萬五薪 年薪14個月 可以找到一票海歸
你不滿 你去開公司阿 開高薪阿?
你有那能力 並且讓公司維持營運?
以為在網路 打打嘴砲 對別人文誅筆戰 言不及義
這些海歸就會自動放棄四萬五薪工作 不當你的競爭者?
可以請的到他們 永遠輪不到開四萬六薪請你啦。
想像 也實際點
萬惡資方? 怎不說就業機會太少? 競爭者太多?
自己太無能?
太多罵的好聽的名嘴 結果自己助理開2萬5薪
一樣可笑。
: 先不管現在的大學生能力有多差腦袋有多本,
: 我強烈懷疑那些所謂"有能力的人",
: 是否真的知道基本工資背後的意義是什麼?
: 我先舉兩個數字:
: 1. 民國102年台灣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為11066元。
: 2.民國102年我國扶養比為34.85%。
: 第二點意指每位工作人口需扶養0.3485人。
: 當然人的數目無法分到小數點,
: 同份工作給薪也不該因為勞動者的扶養負擔而有差異;
: 所以我想在此假設每一勞動者扶養一人是很合理的。
: 照上面的假設條件而言,僱主若有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的勞動工作需求,
: 即使工作內容毫無技術性可言,
: (例如身上掛廣告站在路口當人肉看板)
: 為客觀上滿足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每月最低薪資都應該給到22132元。
: 先不說22132元在某些大城市要養兩個人根本是悲劇,
: 現在也很少工作是完全沒有技術性的。
: 只要這份工作有任何一點技巧,有任何訓練的需求。
: 員工經過正常訓練可執行工作後的月薪都應該高於22132這個數字。
: 如果顧主覺得公司內有任何工作只值得付出22132或更低的薪資,
: 那麼在徵才的時候就不應該對求職者有任何限制。
: 因為22132這個薪資是給無任何技術性工作的勞工的價碼,
: 你甚至不可以要求勞工要識字。
: 再者,許多僱主抱怨求職者工作能力差、能力不如高中生,
: 除了要請這些僱主回到上面那個邏輯檢討之外,
: 更要想想自己為什麼在面試的時候沒有做到適才任用這件事。
: 辨別出適合特定工作的特定人才從來都是資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