婀...標題下的有點怪..
小的我現在主要是一間公司的採購人員
薪水也才23K左右而已
名義上的上班時間是周一~五的早上8點~5點
但是每天都是會加班 準時下班還會被異樣的眼光看待..
原本辦公室的人都分工合作的
現在有兩個人要離職了..
老闆說為了省人事成本 要我把那兩個人的工作量也一起攬下來做
這樣他可以少請一些人才能省錢.................
辦公室大家分工都必須加班到6~7點了
我在加上那兩個人的工作量 說實在 有點重..
我該怎麼跟老闆溝通請他再請人來上班...
直接講說我做不了這麼多工作嗎?
有點苦惱~"~ 想請教大家的意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