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可直接看最後總結。
前言:
我11/17(一)新公司第一天上班,
到12/14(日)已經上班了28天了,
公司發薪日是每月5號,
故12/5(五)發薪,12/9(二)我去刷存摺,
赫然發現11月的薪水只有7476元!?
當初面試談好薪水26000/月,全勤2000/月,
我細算我在11月上班了共14天(11/17~11/30),
我自己預估是26000/30*14=12133
再另外加上全勤2000/30*14=933(保守估計)
總共12133+933=13066
再扣掉勞健保的幾百元,至少也應該是1.2萬多阿!!!
7476是什麼鬼阿!!!!????
所以..
12/9刷本子當天,我問了公司前輩,前輩不願多說(WHY?)
12/10前輩答應我會幫我跟經理(管薪水)提醒要給我薪資明細表,
12/11等不到消息
12/12中午,我親自問經理薪資明細表,經理答應,
12/12下午,經理把我叫到他的位置,給我看電腦螢幕上的excel表,
然後上面清楚的秀出了24000/30*10=8000 -勞健保 =7476
然後經理和我說...
我們公司的規定是:
新人第一個月的薪水,
如果未滿整個月,是算"日"薪喔>.^
而且第一個月本來就沒有其他福利喔^^
你11月份是11/18來上班,對吧?^^
你11月份是上班了10天,對吧?^^
所以公式這樣算,對吧^^
當下我內心OS真的很想罵他&公司髒話...
但是我忍住了= =
我回他:
我是11/17來上班的喔!不是11/18!
OS:(如果真是11/18上班,那你上班10天是怎麼算的= =)
經理說:是喔0口0 可是你勞健保是從11/18開始耶!怎麼會這樣呢?(沒有抱歉、補償)
OS:(甘...我被了黑一天勞健保...)
我說:我的薪水當初面試是26000/月,所以這26000是含全勤2000?本薪是24000?
OS:(甘...當初面試,公司故意不講,被騙了!!)
經理:對阿,而且你第一個月公司是不給這些福利的^^
OS:(甘...根本沒講過阿!!!)
我說:我11月份上了14天,扣掉週末4天,是10天沒錯,
可是那也是實在的兩週,也可以說是半個月,
但是反推回去,我半個月薪水是7476,那整個月薪水不就...??
OS:(甘..整個月才15000,違反最低薪資耶!!)
經理:喔...對阿...所以我有問過XX(律師/會計師?)了,XX說六日也要算錢,
所以我下個月會把差額補給你們(新人有好幾個都是11月報到)^.<
我:喔...OK
OS:(甘...六日本來就要算錢阿!!是月薪阿月薪!!到底是哪來的想法算日薪阿?
還有道歉呢???)
然後我就"沒問題了",回到自己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