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UDO610 (暗夜犯行者)
2014-12-31 14:31:45最近剛找到一個工作
雖然沒有很喜歡但是在沒有其他的選擇的情況下
只好選擇過來看看
進來之後發現實在不是很好
總之不是個想久待之處
預計做完一月底就打算提辭呈
不過問題來了
當初有跟公司簽訂契約
上面寫說除非因為家裡發生重大變故才准再提離職一個月後辭職
其餘的狀況必須等公司找到另一個替補的人選才准走人
否則必須賠償公司一個月的薪水
請問這個規定有需要遵守嗎\??
是否有牴觸勞基法呢?
感覺真是上賊船了
如果到時候還被扣一個月薪水 那這個月不就白做工了
所以綠燈被撞,是你白痴,撞你的有逼你出門嗎?不會滾去
2月假這麼多 1月底提 2月底走對你也沒什麼損失不過勞基法是你10天就可以走就是了
作者:
psx (綜合水果汁武士G)
2014-12-31 15:13:00做不到三個月隨時可以走
作者:
JITER (噴出總在被洗後)
2014-12-31 15:17:00三個月內隨時可以走,照勞期法規定公司也不能扣你薪水但實際上公司若硬要扣,就必需走曠日費時的調解或法律途徑..能好聚好散就和公司好好溝通吧..
覺得公司很雖 人家又沒逼你一定要簽 簽了又不遵守又想找法律來壓公司
作者:
kikipig (超帥銀行員)
2014-12-31 15:42:00公司每天徵人就好了,還會被人說這公司整天徵人,原來是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14-12-31 15:46:00可以隨時走但賠錢要看合約那不是扣薪水而是違約金 是不一樣的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12-31 16:09:00作者:
sw0203 (sw)
2014-12-31 17:02:0010天前提就可以,提的時候錄音~ 他拿合約呀你就去檢舉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4-12-31 17:10:00違反法律的事情,你還要考慮? 真是世界奇觀公司叫你殺人,你不就是也要去殺人了。
作者:
JITER (噴出總在被洗後)
2014-12-31 18:45:00不能預扣薪水.但是有簽約公司可主張"民事賠償"上法院玩你雖然這個約一定是無效的.但是就怕跑法院曠日廢時浪費時間
作者:
kitune (狐)
2014-12-31 21:33:00這種公司通常都會用盜版軟體 他玩你你就反過去檢舉他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