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gi81 (一陣風~)
2015-02-16 16:03:32不好意思,想要跟各位版友請教幾個問題:
1. 這幾天收到公司的扣繳憑單,
上面的期間是102/12~103/11,
請問是每個公司都是統一這個期間嗎?
2. 所以如果是今年2月領的年終獎金,就會納入明年的扣繳憑單內囉?
今年拿到的扣繳憑單,都是去年這段期間之內,領到的薪資&獎金?
3. 上面顯示扣繳的稅,就等於去年報稅時所申報繳納的稅?
4. 今年還有額外拿到一張「各類所得補充保險費扣費證明單」
這個是因為年終獎金領超過4個月的薪資額,所以要扣2%的補充保費嗎?
他上面寫的給付金額109783、扣繳金額759
不知道給付金額是從哪裡來的orz
感謝大家~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2-16 16:09:00好奇怪的時間, 今年要報的是去年一整年的稅, 應該是103/1到103/12呀 @_@a
給付時間,12月的薪資通常隔年1月初支付第二題,是的第三題,上面的稅是公司先幫你繳的稅,五月繳稅時可扣掉
第一個問題, 扣繳申報是屬於現金基礎制,就是只收到現金當下的月份而作為扣繳申報的依據,舉例來說102年12月的薪水, 在103年1月份發放, 則屬於103年的申報範圍。第二題不解釋,參照第一題第三題不用上顯示的稅額是指發放一筆金,該金額已超過扣繳的標準, 扣繳標準會因每個人的扶養人數等等而有所不同,公司會從你可獲得金額中扣掉稅額扣繳至國稅局,待你申報時在抵繳你應繳所得稅。扣繳保費是發放薪資與投保薪資的差異,在投保薪資四倍之內是公司繳交2%,超過四倍則自己也要扣2%,5月申報所得稅會出現在費用抵消所得。1.例102/11薪,103/1/1發,103/11薪,103/12/31發,所得期間為102/11-103/112.管理薪資的人,會有一份上傳至健保局的明細,建議私下找該人員詢問,我想跟投保薪資有關。3.多退少補,無誤。
作者:
luckyls (lala)
2015-02-20 03:20:00補充保費的給付金額,實領金額-投保金額的差額每個月領的薪資累計起來超過投保金額的4倍,多出來的部分就要加計補充保費。ex投保金額為30300(4倍就121200),1月薪4萬,2月薪6萬,3月薪3萬,這樣3月就超過4倍,多的8800就要加計2%即176元你的109782就是全年度(實領-投保)差額的累計打太快,扣繳憑單上的給付金額是申報的薪資+獎金的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