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想要請問一下,公司公佈年終獎金未滿一年者為:平均薪資的0.5個月,目前進入這家
公司大概半年,那麼我的平均薪資算法應該是
(1)6個月份薪水加總/6
(2)6個月份薪水加總/12
請問是哪一個呢?查了勞基法看不太懂...還煩請各位解答,可以的話幫忙提供法條內容
,謝謝!!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5-02-18 00:58:00很合理的 是1阿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5-02-18 01:23:00你知道數學的平均代表什麼意思嗎?
作者:
rtbc222 (超人)
2015-02-18 01:38:00數學不及格喔哈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2-18 02:10:00XD
6*0.5想問一下,未滿一年都可以領到快6個月,那一般職員可以領多少?
阿不就你月薪/2......有什麼難嗎6個月薪水加總/12再/2不就好了打錯,是/6再/2
可是我們公司用2算,不知道是否有什麼法條可以跟他們爭取....雖然我也要離職了
作者:
wkf (平淡的幸福)
2015-02-19 02:08:00前半年的平均薪資就月薪/6 然後平均薪資的0.5個月就再除2很難懂嗎?
作者: sauli0714 (想不到暱稱) 2015-02-19 07:40:00
1是你六個月的平均薪資不是年終,你只有領0.5個月,再除一半是對的啊
作者:
od303 (od303)
2015-02-19 09:30:00所以公司算你平均薪資只有你真實月薪的一半喔= =..然後年終再*0.5... 真夠狠的.. 應該直接用你月薪*0.5才對吧
作者:
shenrong (黑傑克(大叔))
2015-02-19 10:23:00很明顯是0.5個月再按比例給。所以半年是0.5再0.5,而不是你以為的算法。
作者:
KisB (KB)
2015-02-19 12:34:00勞動契約有規定有年終嗎 ?沒有的話老板沒人性可以不發
作者: mayx (沒差) 2015-02-20 00:20:00
所以你領到的是(2)還是(2)*0.5?
我大概知道你的問題了 你們年終還有算你進公司的時間 所以表定年終要再/2 因為你工作半年 = 年終領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