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nk8pq (瓜)》之銘言:
: 離職單的日期是寫3月31號,今天忽然被告知做到今日。這整整少了5天的薪水+全勤
獎
: 金啊!!
: 剛剛跟主管溝通,給的理由是已幫新進同事在3月27號入勞健保了。
: 等等會再溝通ㄧ次,
: 請問版友們有什麼論點可以站的住腳,擲地有聲嗎?同事們也替我感到不平。
說到這個我就生氣
女友3月底離職
也跟部門主管喬好最後兩天用事假請掉
結果週五(3/27)在把資料交給人事時
人事問他要不要寫到今天(3/27)就好
這樣可以少繳四天的勞健保喔
女友傻傻的就答應了
生氣的點是
女友也太傻了,不清不楚的就答應了
雖然錢不多,但兩天週末的錢就跑掉了...
第二是該公司的人事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也太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