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面試的公司一直到上週五才終於寄給我錄取通知書
於是今天跟公司提了離職
因為我在現在的公司工作年資超過了3年,依官方說法應該要用至少1個月的時間來做交接
但錄取的公司急需用人,希望我4月中就去報到
依我們公司的狀況其實只要把工作交接確實,跟主管談好提早走是沒問題的
不過我的主管跑去東京玩休十幾天,主管的代理主管不想管我離職的事
所以我現在得等主管回來才能跟他談提早走的事
最好的狀況就是主管同意我提早離職,順利到新公司報到
最壞的狀況就是我還是1個月後才能走,去新公司報到之後的日子全部用特休和事假抵
可是我又點不甘願自己的特休權益就這樣被浪費掉
假如硬請特休又怕不被准假
想請問大家是否有什麼好建議可以給我做為參考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