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職場的先進大家好
小弟是政大畢業的法律系學生
大一的時候就覺得自己對法律沒有興趣 讀起來很痛苦
但是因為那時候不知道想做什麼 所以沒有轉系的想法
同學去圖書館都是在翻小六法
我都在翻小說和有的沒的心理書籍
不然就是去視聽區狂看電影 或租書店租漫畫
對於法律學分就是只求ALL PASS 之後也順利畢業了
服役前 我向父母表達自己不想走法律路 他們很生氣 覺得我大學四年白讀了
面對他們的情緒 我不知所措
雖然知道自己真的不適合 但只能先騙自己國考是讀法律的責任
服役時 其他法律系的學長學弟們都在看書
我放假卻埋首看小說 偶爾會寫些沒尾巴的小說和隨筆
不過又覺得自己好像不務正業 所以斷斷續續的沒有堅持
役畢 隨波逐流考了一年的國考沒上 因為心不在根本不想讀
父母在家總是叫我檢察官、法官、大律師、某某公務員的職稱
我覺得很痛苦 因為不想走法律相關行業
跑到文化中心也是在看小說和漫畫
一個月前我發生了意外 醫生說有死亡的可能 要住院觀察
動彈不得地躺在病床上 思考著過去和未來 難到要一直做不喜歡的事情嗎?
我告訴媽媽 不想考了 想去做書局或者是出版社的工作
她回我「你知不知道你這樣說我多難過?」
這句話讓我無語 我很想說 這樣下去我更難過...
前天再次跟爸爸透露我考不上 不想考的念頭 被唸快一個小時
一直跟我說考試很簡單(我家是國考家庭,偏偏他又是狀元)
說他同事的小孩們都在考 為什麼我要放棄 難道我對自己都沒有期待?
我對自己有期待 可是我真的不想考國考 對法律的世界一點憧憬都沒有
然後他提到當初志願是我自己填的 沒有人逼我 不要學我哥哥一樣放棄國考 多學我姊
(我哥考兩年放棄 我姊考一年考上)
說他再活也沒幾年了 不要讓他擔心
我看著他又氣又惱的表情 覺得自己很不孝
又同時覺得 雖然選法律系是我的決定 不過那時我才17歲 根本不懂得自己要什麼
為了一個17歲的決定 我已經痛苦六年 不想讓24歲的我再痛苦下去
因此決定先斬後奏 先找到工作和租屋處在跟父母說(不知道這方法好不好?)
至於現在的我則是想要從事與動漫小說相關的工作!
目前想到的相關產業是 作者 出版社 書局 (想請問還有沒有其他選擇?)
我第一個想做的是作家 雖然我有在寫 但還不夠火候
所以只能更務實地找相關工作 邊做邊寫
第二個是出版社編輯 因為可以一邊了解市場,一邊看著別人的作品激發自己的靈感
無奈自己所學與工作需求無關 而且多數要工作經驗
而我這六年下來除了法律和社團 履歷幾乎沒東西可寫
最後剩下書局的正職人員 工作內容如下
1.顧客服務(含收銀/巡場/顧客訂貨等)
2.商品庫存管理與陳列
3.維護店舖及商品清潔
4.協助支援公司活動與運作正常
5.吃苦耐勞 配合度高 肯學習者佳
6.上班時間10:00-22:00 月休8天 排休制
不拘工作經驗和專長 應該是我最可能應徵到的工作
我很清楚學非所用 是要從頭開始學起
但是不知道書局的工作經驗對於未來應徵編輯有沒有幫助
還是說有其他工作可以讓我參考?
小弟不才
懇請各位職場前輩給我些建議或批評 拜託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