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7269/835140
2015-04-14 07:53:50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超市陳姓副組長以LINE向店長請病假,獲回應「YES」,卻遭公司依曠職為由開除,怒打
民事官司,但法官認定他未依公司規定辦妥請假手續,有曠職事實,資遣費部份敗訴,判
他獲賠加班費。
陳姓男子是台中某連鎖超市麵包部門副組長,他前年七月一日因胸痛到醫院看診,將藥單
拍照並以LINE通訊軟體傳給邵姓店長,表示要請病假,對方回覆「你在家好好休息」,他
後來三度到其他醫院看病,7月12日再次傳LINE請病假,店長回「YES」。
但同事轉告他,總公司人事課長早在七月十日透過公司LINE群組,公告他連續曠職超過三
天,未向公司報備,予以開除處分。
陳姓男子說,他被公司群組退出,不知道有公告,他任職四年來,每天工作12至14小時,
從未請過假,不清楚公司請假流程,以為店長的LINE回覆就是已經准假。
但公司辯稱,依公司規則請病假一天以上,應檢附醫院診斷證明,陳姓男子就醫檢查正常
,他自己退出LINE群組,且不接電話,公司還發現陳請假前,正在籌備開麵包店,請假只
是藉口。
法官指出,陳姓男子工作4年,如不知請假規定,也不向店長諮詢,店長並無核假權限,
確實未辦妥請假手續,將資遣費請求駁回,但判公司支付陳男積欠十一個月的27萬7000元
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