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已拿到A公司OFFER,是EMAIL的確認函。
A公司在旅遊產業有名氣,沒有擔心被放鴿的問題。
A公司要我下禮拜一前回覆是否要報到。
而A公司報到時間在六月中,也就是離報到還有段時間。
問題來了,另一間B公司約我下禮拜面試,
B公司主管對我履歷有興趣。比較來說,我偏好去B公司
但是A公司下禮拜一就要給回覆,時間上來不及等B公司結果。
於是我推擬以下方案,想請各位幫忙看哪一個比較合適。
方案X:跟A公司拒絕OFFER。
=> 怕最後兩頭空
方案Y:先接受A公司OFFER,如果在六月中A公司報到前,
有上B公司。再找藉口的拒絕A公司
=> 怕這樣會黑掉,似乎不符合誠信原則
方案Z:跟A公司說很想進A公司上班,禮拜一要回覆這個時間太趕,
明說還有其他公司未面試,目前沒辦法做決定。
看對方能否再給些時間做考慮 (A公司目前很想要我過去上班)
以上,是我目前想到的,不知道有沒有推薦的方案,或是更好的做法。
實在是很困擾,因為不想得罪A公司,又想進B公司
所以在思索一個圓融的做法。
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