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困擾 很難過!
年前2月初就面試通過 老闆通知3月就來上班報到。
到了3/1才發現當天是星期日 (公司是周休)
也跟公司確認 公司請我星期一在去上班!
等到4月領薪水發現 竟然只給我日薪!!!!
3月共有31天
日薪計算是扣除六、日
共上班20天
當下就覺得感覺超差的。
那我早知道就提早報到 或4/1在報到 還可以領全薪!
不知道勞工局有這方面可以保障勞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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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5-04-20 00:31:00你應該先問老闆吧
當初我一進公司就要算薪水,因為剛從工讀工作轉正職,忘記月薪是六日都要算進去,就算錯同事薪水,建議你快去問老闆唷
不能這樣算吧 應該要從3/2開始計算每一天(工作日+假日)
作者:
verasun (每天玩手工皂)
2015-04-20 01:00:00月薪是六日都要算進去+1
算法:月薪/30*(30-未工作天數),所以你的應該月薪/30*29
第ㄧ天遇到星期日不算全月薪正常,但到職後六日不給薪就說不過去
這種老闆也太精明了吧~計較成這樣....待著會快樂嗎 ...
作者: t1018 (被動的天秤女生) 2015-04-21 00:29:00
我也是3/2開始上班,公司薪水算法如c大所說,也有點小不爽不爽
作者:
vulwei 2015-04-23 12:14:00樓上為何不爽,你3月1日就還未到職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