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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面試廣告公司平面設計職務
於今年4/7報到,到了4/30老闆在下班前跟我說
”當初談好試用期1~3個月32k,正式35k
覺得我的工作熟悉度上手度不如預期
再加上公司另外兩位做比較久的同事
一位做三年33k,另一個做八個月31k
兩位都有廣告公司相關經驗產業較相似
認為與我之前待美工陳列跳廣告公司所以技能有待加強
所以試用期繼續還是32k,正式變成33k這樣“
當初是從美工陳列轉廣告公司面試的時候老闆就知道了
現在是老闆自己後悔
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勁覺得試用期根本不到一個月
而且當初談好的offer還可以事後後悔想砍價
所以立馬於當晚撥電話給老闆跟他說
“試用期也還沒過,未來三個月會發展成怎麼樣也不知道
可否過三個月再談此事?”
老闆倒是很爽快的答應了
但感覺三個月一到老闆就會真的要砍成33k
我應該要怎麼爭取比較好,畢竟薪水是他再付
就算是他事後後悔想砍價我也沒轍
有點不知道怎麼應對比較好,覺得又生氣又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