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ina11 (whitequeen)
2015-05-14 06:18:25大家好
小妹我最近在某家生技公司上班
剛有爬文過
應該跟某鄉民是同家
蠻不合理的地方是
要受訓30小時 不支薪
上台北考核補助1350(我在高雄)
我正式上班三天
我想他有正常交易 應該不是騙人公司或直銷
只是要求非常硬
業務一天跑八家 早中晚都得回公司
但跟我原先所期待真的差太多
所以今天想提離職了
害怕他會依什麼名義扣我薪
畢竟加上受訓 已經耗了兩週
以及一些報支 例如油錢 還有上台北的補助
沒拿到真的不甘心啊~
按照勞基法來講 是不是那三天一定可拿
若他不給 可以反告他那三十小時嗎
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謝謝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07:28:00
看不出不合理的點??? 是被扣薪???
作者:
fuff1234 (苦海浮沉煙酒僧)
2015-05-14 07:45:00一樓噓啥?光受訓不支薪就該逃了!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5-05-14 07:53:00一樓應該是老闆喔 不合理的地方超多的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07:56:00
受訓不合理? 那公司叫你先去外面自費上課,有比較爽?而且受訓30小時的條件,應該進公司前就知道了吧覺得不合理,那當初怎麼不提? 還是僥幸心態先進公司再說?說不定你還卡位到其他想進公司的人呢……明明知道自己住高雄要北上受訓,面談時卻不爭取應得的,怪誰啊……
作者:
Erina11 (whitequeen)
2015-05-14 08:02:00我現在只是想爭取正式上班後應得的喔天啊 該不會是老闆吧 快逃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08:04:00
笑慘…… 上班多久了,才在爭取應得的,面試時在放空嗎怎麼看都像是,僥幸抱著先錄取在說的心態 XDDD永遠都是they的錯?
作者:
Erina11 (whitequeen)
2015-05-14 08:08:00L大,我的意思是那三天工資 不是受訓那些時數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08:11:00
你第一段明明寫不合理~在受訓不支薪,只補助1350。
作者:
o8pu (加油)
2015-05-14 08:12:00依勞基法規定 工作多久就有薪資 若未經同扣薪是違法的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08:12:00
現在又說不合理的地方,是三天的工作內容不怕搞得推文的人好亂啊
作者:
o8pu (加油)
2015-05-14 08:13:00工作多久就有多久的薪資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08:14:00
現在離職,本來就依照上班幾天核薪啊不曉得在煩惱甚麼???
當然不合理,報到第一天就要算薪水,無論是否受訓記得留紀錄,不給就直接到勞工局檢舉
作者:
Erina11 (whitequeen)
2015-05-14 08:16:00X就怕怕的嘛!也不知又要什麼名目扣L大我表達能力不佳我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08:16:00
如果上班前就講好,要先受訓條件,你也同意,那情況又不同了
作者:
Erina11 (whitequeen)
2015-05-14 08:19:00我想我已經得到我想知道的答案了謝謝大家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5-05-14 09:18:00老闆出來護航囉 不管同不同意 勞動條件不能低於法定喔
作者: uless (超級苦命廉價勞工) 2015-05-14 09:31:00
到台北受訓補助1350...是要你搭客運來回 晚上住地下街?
作者:
z7812259 (火球男毛毛)
2015-05-14 09:51:00看到受訓不支薪就...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09:52:00
那些只會嘴說老闆出來護航的,就請旁邊涼快吧……覺得不合理,卻同意進公司。我反而還覺得更奇怪!
他沒這個技能,也沒受訓過,你卻錄取他不同樣也很奇怪?想省錢省麻煩,為何不乾脆選可以直接上工的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10:13:00
所以兩造雙方都有問題……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10:21:00
樓上你應該去問原po,懂?我猜測說不定聘書上寫~受訓30hr後,,才算正式報到日!?也只有當事人跟業者才知道吧……如果原po所述狀況屬實,強烈建議去檢舉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5-05-14 11:04:00你護航的點真的很硬凹 講不過就就說什麼去檢舉 真好笑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5-14 11:13:00
樓上哪位啊? 護航甚麼……不去檢舉,在網路訴說不合理有用嗎?況且只憑原po單方說法,誰知道真實性有多少
作者:
kikipig (超帥銀行員)
2015-05-14 11:47:00爛草莓無誤
作者:
a2290058 (aurora)
2015-05-14 12:22:00啊就公司想要拿香蕉請獅子,但是獅子不鳥他,所以只好推而求其次找猴子,然後公司又覺得拿香蕉請猴子太浪費,乾脆連香蕉都不願給
作者: pbbrabbit789 (pbbrabbit789) 2015-05-14 12:43:00
回文根本就是來洗文!
受訓30個小時怎麼會耗2個禮拜?有工作一定要拿$,記得準備出勤紀錄那些公司是不是在大樓中的小辦公室,說最近會搬家那個
可憐的臺灣人,難怪資方可以在臺灣那麼血汗。在臺灣,明明就是被資方壓榨,欺負,還有一堆同為員工的人像條哈巴狗一樣的舔著資方的懶蛋,幫資方護航。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æŽå¥§ç´å¤šçš®å¡ä¸˜)
2015-05-14 15:57:00違反勞基法就是不對 即使你簽了啥狗屁合約 還是不對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5-05-14 20:14:00光受訓不支薪就明顯違法了
不管你當初簽了什麼條款,就算當初你同意,只要這個合約不合法,你就是有權力事後去爭取。公司的條款比較大,還是國家的法律比較大? 別傻傻的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