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後幾年內禁止在同行擔任相同職位

作者: shanshan0407 (好吧~就這樣)   2015-05-30 02:09:33
(手機排版亂,請見諒)
前天,已正式離職。那時我聽到同事說有離職人員跑去另一間公司擔任相同職位被公司發
現,公司的人寄存証信函要告該離職人員。突然頓時想到,在進去前簽約時真的有這一條
項目……
也就是近期內我無法在這產業上工作。
大家所在的公司也有這一條規定嗎?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15-05-30 02:10:00
競業條款也要付錢的 不然是要叫人喝西北風哦
作者: shanshan0407 (好吧~就這樣)   2015-05-30 02:20:00
是就職期間付一半獎金嗎?但沒付耶……
作者: copy1857 (copy1857)   2015-05-30 02:37:00
競業條款基本上要付一定金額做補償,沒付寫了也等於白寫(不過若當初合約上已有寫薪資已含競業補償津貼就要自己小心),滿多企業的競業條款屬不合理(時間過長,也沒補償金,基本上都是無效的)
作者: asd31415926 (asd31415926)   2015-05-30 08:13:00
有耶 好像是兩年...
作者: doris1016 (~DoR!$~)   2015-05-30 11:52:00
收到存證信函不用擔心 不合理的合約沒用的
作者: Robben (裸奔)   2015-05-30 16:35:00
爛條款而已 怕機密外洩就自己想辦法留住員工留不住又怕人跳槽 根本草莓族
作者: YJM1106 (YM)   2015-05-30 20:27:00
之前有收過一家offer薪資 55k中競業金每個月一千,綁兩年...這有比例原則嗎XD
作者: x69toki (陳安迪)   2015-05-31 15:26:00
阿魯優,內湖某翻譯公司就是如此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