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15-06-01 23:09:47物品保管
原則上你拿到東西的時候 就會造冊
保管人 公司 移交人 都會有一份
包含取得物品的時間 價值
通常是資產 所以他會有殘餘價值
如果沒有簽任何書面保管單
那就一翻兩瞪眼
原則上是要看到單子才見效 口說無憑
※ 引述《BEC17 ()》之銘言:
: 大家好,來跟大家報告今天的調解狀況...
: 一開始前老闆不讓我爸陪同我,態度很強勢
: 調解人就請我爸出去外面等,我快嚇死忍不住說為什麼...
: 我爸出聲說那我寫委任書,我爸代替我出席
: 調解人說OK,這樣我爸就可以一起出席,前老闆就在跳針我委任我爸
: 那我應該要出去,只可以留我爸之類的OOXX,調解人堅持我跟我爸可以一起
: 老闆悻悻然但沒多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