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想轉換工作而向主管離職,新公司希望我25號能報到
但是提出離職之後主管瘋狂留我,上班時間也一直找我去談,說離開公司去同性質的工作
還不如在這好好學習
且一直用他的想法分析,最後要我拒絕新公司的offer
我笨就笨到居然老實跟他說我是有找到別的工作想走....
雖然我有發辭職信email給主管,可是他完全不鳥,而且也表明我不照公司規章一個月前
提出離職非常沒有職業道德
但是明明勞基法卻只規定滿3個月10天前提出啊...
現在完全無法跑公司的離職程序,卡在不上不下的地方非常困擾,我也無心想在公司工作
了,現在一心只想離開....
不知道要怎樣才能脫離這樣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