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周休二日法 害生活品質更糟

作者: KeineKuni (Kuni)   2015-07-11 02:04:44
小弟不久前在做保全
聽那邊的人說 為了因應修法
得多安排人員 稀釋排班
原本月休4天 得休到6.7天
這樣一來少排一天班就少領1200
可是我看外面大家都是叫好
沒有其他人有遇到這個狀況嗎?
我之前那段時間 平常也沒有活動
可以的話我甚至希望 不用給我排休 多做多領
雖然已經辭掉了 不過今天知道有這個板 就來問清楚吧
作者: rex05172 (阿哲)   2015-07-11 02:07:00
不能因為週休就減薪吧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07-11 02:35:00
排班制不是月薪制,沒有減薪問題吧
作者: imple (AP)   2015-07-11 03:05:00
看各人吧 我則是寧可有多餘的休閒時間來做自己喜歡的事 少賺無所謂這樣
作者: ht5603 (Mike)   2015-07-11 03:26:00
覺得那是老闆問題
作者: Rienne (瑞尼)   2015-07-11 03:31:00
所以你昰覺得一天12小時 才領1200是件好事嗎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5-07-11 03:35:00
作保全你想三十天都上班也沒人鳥你
作者: sca133   2015-07-11 04:42:00
你好不代表別人好 人力調度是老闆問題好嗎你體力好沒事 結果別人過勞死算誰的責任?
作者: YahooTaiwan (超可愛南西我老婆)   2015-07-11 04:53:00
你想賺錢可以多兼差阿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5-07-11 05:05:00
保全法在特殊情形下是可以連上三十天的哦保全人員、電腦管制中心監控人員、經理級以上人員符合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 條之1 第1 款規定者 納入勞基法第84 條之1 核定對象,以便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30 條(兩週84 工時)第32 條(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第36 條(每七日應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第37 條(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第49 條(女性夜間工作)規定之限制。法條是死的,要鑽都有鑽不完的洞最終還是要看雇主的良心不然只有常常重罰二萬,多爽啊這點你就錯了,在你簽定勞動契約時,你的工作就是由雇主決定雇主只要不違法 就能安排你的工作日或休息日
作者: jonathan8110 (>"<)   2015-07-11 07:53:00
我只看到一個自私的人在鬧脾氣法律規定是為了保障勞工權益,想多賺就去兼差而不是要求犧牲多數人的權益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07-11 08:16:00
你嫌錢少就去兼差。法律這樣訂代表多數人不希望過沒有品質的生活 不可能因為你一個人而改變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7-11 10:17:00
想多賺錢就去兼差啊...本來只能休一天少1200,現在周休二日
作者: waggy (Let's go, pal!)   2015-07-11 10:18:00
居然還幫雇主講話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7-11 10:19:00
你可以兼差兩日變賺2400咧~~~這麼想賺這樣更棒好嗎
作者: TYCC (夏天)   2015-07-11 10:33:00
薪水少不會找更高的工作?都離職了是在?
作者: aakkdd ( )   2015-07-11 10:47:00
週末上班加班費是一倍,一天就能拿2400不好嗎?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5-07-11 10:47:00
看這篇多久以後會自刪,像昨晚那位新手媽媽一樣被人指正了就不高興
作者: barsax (把薩 XD)   2015-07-11 10:48:00
傻傻的! 如果你是領月薪, 雇主不得因為明年開始週休減薪
作者: ainor (><)   2015-07-11 10:49:00
啊我領月薪沒差如果領時薪,怎麼不多找打工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5-07-11 10:49:00
敢在公開論壇發文,要有接納任何意見的雅量,否則就別PO
作者: barsax (把薩 XD)   2015-07-11 10:49:00
這跟你月休幾天無關, 是法律啊!若你本來就是時薪制/日薪那就想辦法換個月薪的工作吧!聽不懂?又不想了解?那你抱怨完, 可以回去睡了!
作者: swera (沒手感艾斯)   2015-07-11 11:57:00
工地粗工一堆想兼就能兼
作者: edcs ( )   2015-07-11 12:01:00
原po是否是領時薪?
作者: jessy1992 (jessy)   2015-07-11 12:16:00
去和雇主爭論 不然就自己想辦法領的更多…
作者: touurtn (vv)   2015-07-11 12:29:00
懶得講
作者: seagina (BURNNING!)   2015-07-11 12:31:00
那么愛做你不會回鍋
作者: twevil (小蔡)   2015-07-11 13:50:00
保全業就是這樣,只能用時間去換錢
作者: ttmaniac   2015-07-11 15:11:00
聽說有種東西叫加班費...你老闆不會不知道吧...?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5-07-11 15:22:00
您說政府害你不能多賺錢,敢問您現在於哪個行業高就?外頭有不少希望員工上班時數愈多愈好的地方以您的志向來說,應該可以輕易找到滿意的公司才是!更甚至,您可以聯合有力人士開記者會大聲疾呼...在這裡頭頭是道,也不會改變你最痛恨的週休二日,是吧?說穿了,這篇就是個抱怨文而已您要反駁我,請便,讓您打字罵一罵,心情也許舒坦些
作者: edcs ( )   2015-07-11 15:40:00
原po你怎麼可以對熱情回應你的板友罵三字經呢?
作者: banboy (bb)   2015-07-11 15:53:00
保障工時就是保障你的健康,想多賺你不會兼差?自己愛高工時不要把其他人拖下水,你是只能靠這賺錢嗎?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5-07-11 16:06:00
你覺得高工時合理不代表大部分的人覺得合理
作者: dickyeh (閃閃亮亮)   2015-07-11 16:22:00
原PO法規解讀需要專業人員,你還是問專門律師跟勞工局看看能不能有可以調解的部分,在這邊討論頂多給你建議
作者: flyinbread (兔子)   2015-07-11 17:02:00
你又怎麼啦
作者: jonathan8110 (>"<)   2015-07-11 19:57:00
自己邏輯有問題再那邊兇XD想賺錢兼差有的是機會那麼愛賺錢不花時間去找兼差花時間罵網友?別跟我說放假不固定沒有機會網路就有在招寫手去論壇回文就有錢了你愛哪時做就那時做更別說工地一堆在找粗工的我認真回你囉連哪裡能兼差都告訴你了這麼友善的鄉民哪裡找
作者: LJY99 (黑框眼鏡)   2015-07-11 22:13:00
怪誰!?
作者: kwinner (天花板)   2015-07-11 23:01:00
妳要不要算一下妳要是正常工時,加加班費可以領多少?
作者: she3383 (企鵝)   2015-07-11 23:26:00
可以自己幫其他同事代班啊...
作者: rmoira (R)   2015-07-12 00:11:00
呵呵 這麼想多賺錢 休假去充實自己啊 學英文什麼的啊脫離保全才能真正賺錢 在那邊該多休假幫倒忙? 哈 笑死了
作者: maggiekiki (亂糟糟)   2015-07-12 01:49:00
ㄧ天上班12小時,ㄧ天領1200......換算時薪100!?這種工作有什麼好講?你知道現在最低時薪是120了嗎?還是你這麼愛被坑?推錯給噓!而且你竟然罵板友髒話...
作者: post91 (123)   2015-07-12 06:32:00
假日加班費2倍不是正常的?
作者: bigjm ( 欲說還休 )   2015-07-12 10:01:00
修法是多數民意
作者: twwei (bobo)   2015-07-12 12:53:00
有事是公司吧!
作者: honokas (子軒)   2015-07-12 18:20:00
看的出來保全業的素質了
作者: lost815 (lost815)   2015-07-12 20:54:00
不意外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5-07-13 01:22:00
嗯,你可以發函去總統府
作者: kf3220 (隆隆。)   2015-07-13 16:10:00
怎麼不去兼另外一間公司的兼職保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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