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新公司除了要求到職需提供保證人之外,還需提供該保證人的地價稅或房屋稅繳納
收據影本。
問過身邊朋友都沒人遇過,請教各位先進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職務是行銷企劃。
謝謝。
作者: dannyts (danny) 2015-08-03 22:36:00
沒聽過這樣的
作者: poq1314 (Yen) 2015-08-03 22:42:00
有點誇張
作者: insurreal (gives you wings) 2015-08-03 23:11:00
要求保證人具理賠能力?果然是什麼公司都有...
作者:
cindred (秋心如海復如潮)
2015-08-03 23:33:00我應徵過的有一間也是要這樣 二面連去都沒
作者:
f124 (....)
2015-08-03 23:40:00這什麼垃圾公司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15-08-04 00:06:00叫你當人頭的可能很大
作者:
tello (妳高興就好~)
2015-08-04 06:01:00可悲 當你保人真衰
作者:
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5-08-04 09:19:00聽到這要求當下我會直接叫他另請高明...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5-08-04 10:37:00沒有
謝謝各位先進!會速速離開。原來ci大也遇過。只是這家面試沒提,到職才知道…該公司人事說全公司員工都有交。毛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