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881252005 (Wen小乖)》之銘言:
: 目前小妹我在政府單位以工代賑
: 面談時說薪資是以基本工資計算薪水
: 可是最近整理好薪資條,發現是以日薪計算
: 而計日薪876(每小時110元),每個月22天,算下來月薪19272元…
: (在扣掉勞健保、公提退休金實領不到18600…)
: 可是基本工資不是20008了嗎?
以工代賑的工作較為特別
特定的對象才能申請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87425850&ctNode=72412&mp=107001
以工代賑用意在於讓一些特定對象
能改善經濟狀況及協助能自立進而脫貧
除了以工代賑的費用以外
網路上寫的資料是原有的低收或中低的補助一樣能夠領取
(有誤請指正 謝謝~)
其中規定有寫到:
以工代賑人員係屬公法救助扶助關係
不具私法僱傭關係
進用期間無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之適用
但若是進用機關和與工代賑之工基於雙方意思表示合致之私法關係
對於其從屬關係提供之勞動力,給予報酬者
仍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業別與工作者適用之規定,予以適用
所以應該是要看進用你的機關
是否有和你訂定其它勞動契約
但若是沒有就是依剛前面寫的規定 是屬於公法救助關係而非僱傭關係
如果是公法救助關係
那麼領的費用非屬工資報酬之性質
以工代賑的狀況比較特別
可以參考衛福部網站:
http://www.mohw.gov.tw/cht/DOSAASW/DM1_P.aspx?f_list_no=114&fod_list_no=1541&doc_no=3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