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接是義務,但教會人不是義務吧?

作者: ninomiyachan (にのみや)   2015-10-16 09:37:50
原本我是打算提離職後20天離職(依勞基法),但是老闆要求我把所有帳做完並教會新人才能離職。把所有帳做完我不回應,因為這牽扯到採購配合度高不高,因為一直以來我的帳要做很久都是因為採購key單有問題。
星期一下午因重感冒請假,隔天老闆一看到我就逼問我說預計哪時可交接完?新人才剛來一天,我怎麼回答?我就說下星期,然後就開始說做人要有職業道德,不能沒交接完就離開,而且還要把人教會啊!我有說我馬上要走嗎?我只不過重感冒發燒請假2小時耶!
星期一找我談時還很客氣說大家共事這麼久,基於情義道德,應該可以好好交接完再走,若我要去醫院就去沒關係,事情交接好就好,結果請假後馬上翻臉,虧我一開始還想說公司體諒我,我就盡量教會新人再走,現在跟我翻臉,
是怎樣?
我的認知,交接是義務,但教會人應該不是義務吧?萬一新人怎樣都學不會,那我不就不用離職了?還有,萬一帳沒做完我應該也沒義務要做完吧?我打算按表操課,把工作交接完,新人不會那就是新人的問題了,這樣做應該沒問題吧?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5-10-16 09:49:00
其實交接本身也不是義務 勞基法沒有規定要交接才能離職
作者: mraznice (mraz(馬滋))   2015-10-16 09:53:00
新人不是你的問題
作者: hataichanok (Hataichanok)   2015-10-16 09:57:00
看這間公司會不會對你以後的職涯造成影響,再決定下一步如何應對。
作者: Ethan1215 (小九)   2015-10-16 09:58:00
推樓上,漂亮的走人還是比撕破臉來得好...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5-10-16 10:08:00
公司砍人都是叫你馬上滾 交接就是簽個名
作者: mi0329   2015-10-16 10:12:00
似乎看到前老闆..==
作者: logojuju55   2015-10-16 10:35:00
請隨身攜帶錄音筆
作者: abm311 (abm311)   2015-10-16 10:47:00
移交清冊寫清楚找接交人簽名,會不會做不是你的責任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5-10-16 10:47:00
清冊做好該給的給完整 不要偷藏或私帶就沒問題了老闆找個啥都不會的來 那是他的問題....
作者: budding123 (fanny)   2015-10-16 11:26:00
我之前提一個月,交接教人三個月才走,新人也沒學會。我走了她也跟這後面離職,真是的。
作者: Abobe (大飛鴿)   2015-10-16 11:32:00
這種公司不用講了 藏步吧
作者: f124 (....)   2015-10-16 11:34:00
交接到完也不是義務 法定期間有在就是盡義務了
作者: duuwoif (燎原火)   2015-10-16 11:35:00
重感冒發燒就要請假?我除了昏倒外幾乎不請的,都全勤啦.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5-10-16 11:36:00
離職的人最大,他翻臉你也不用那麼好人教會新人再走啦
作者: duuwoif (燎原火)   2015-10-16 11:43:00
他這樣問你...你就都說好..然後將計就計懂嗎?老兵最大!
作者: ttmaniac   2015-10-16 11:56:00
都離職了,教到會可以啊,按課程向老闆請款
作者: amou1030 (手牽手一起走過)   2015-10-16 11:59:00
誰跟你說交接是義務的
作者: q910044 (拉鍊拖到皮)   2015-10-16 12:08:00
某Duu真是好奴才 但沒人會獎勵你的 於是你只能來這說嘴原PO觀念對 他老闆叫他自己來做 這他家的事業 為啥要人冒重感冒肺炎的危險幫他做 要走的最大 直接嗆老闆自己示範
作者: ninomiyachan (にのみや)   2015-10-16 12:55:00
我是原po,我只是單純認為交接完成是我的職業道德,移交業務事項及點交物品我都做好清單了,有教的我都會打勾,最後會請新人簽名確認交接跟點交物品,然後離職,第一次碰到這樣刁難的公司
作者: george31708 (衝阿~~~)   2015-10-16 13:03:00
其實交接也不是義務
作者: cocoi (俗哩吧(男))   2015-10-16 14:43:00
例行性的教會,突發性自己學阿。
作者: MyNion (Nion Lee)   2015-10-16 15:52:00
交接不是義務,那個東西只是讓你做人情的。離職預告期只要符合法規,時間到你就能拍拍屁股走人了。
作者: qqq6661211 (fish)   2015-10-16 18:17:00
加油
作者: kobeismine (kobe)   2015-10-16 19:01:00
公司是不會教喔,爛!!
作者: boon (ahbee)   2015-10-16 22:29:00
我家的狗也是暈倒才請假不用看門
作者: martinkyuu (martinkyuu)   2015-10-16 22:45:00
移交清冊這鬼東西也是公司有什麼就移交什麼,若公司要求作出來也不用理會
作者: howardfan (Howard)   2015-10-18 05:59:00
教會,這兩個字,太深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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