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沒有白紙黑字明確表示離職時間及遣散費會不會給...
: 於是媽媽就去勞工局詢問 結果是簽了前面那張切結書之後 已無救.......
: 之後媽媽講了一個最大的重點(我剛剛才知道)
: 公司之前有拿 一 張 白 色 的 空 白 紙 叫 他 簽 名
: 媽媽很信任老闆娘就簽了 用途不明
你先問你媽簽的這張白紙到底拿去哪邊用了?
是之前那張切結書?(不過你說妳媽自己簽的,還是妳媽說的簽是簽一張白紙?)
還是拿去當其他切結書或是合約書的簽名?
只要那張紙有拿去做他用,你就咬定公司委偽造文書
剩的看公司要和解還是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