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因公司在大陸接到案子
所以被派來大陸這邊
但是因為工程進度嚴重落後,
主管為了力求拚上進度
硬是每天派予不合理的工作量
而現場人員不足,造成每天都是人員要大量加班來追趕進度
這周三加班到凌晨三點,隔天一樣早上七八點要上班
接下來這幾天也是每天要加班到凌晨
週五晚上一樣加班到凌晨三點,隔天要求下午在過去上班
昨天週六又是同樣情況,更誇張的是加班通宵到週日早上八點才回去
結果還是要人下午一點回去上班,跟主管反映人已不舒服無法過去
還強迫要人晚上在過去加班
面對如此誇張的情況,在台灣的話可以通報勞檢局,那在大陸的台灣人該怎辦?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提供。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