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文...但沒找到答案
我的工作比較特別,非一般的公司行號
老闆幫我的勞健保掛在股東另一間公司底下
保的是最低級距
以前員工都是領現金,現在我們這一批人來為了勞健保而特別開戶
就是要每個月的轉帳證明
變成說老闆每個月轉兩萬到戶頭,剩的給現金
現在問題是
如果不保的話,一個月大約會多三千
對老闆來說支出都還是一樣
但這已超過自己在外面工會保+每個月健保費用(同樣以最低級距來算)
要求保=薪資的級距有點困難
若自行外面加保用現在的薪資級距,總偷頭還是低於3000
所以變成
1.繼續保勞健保,每月10號轉兩萬到戶頭,剩的領現金
2.自行外面加保,5號領現金,每月薪資+三千
怎麼看都還是2划算....我有漏掉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