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有關加班費的計算
爬了很多文 假設月薪三萬 除以30天 除以8小時=時薪125元
假日加班為兩倍
所謂兩倍的意思是 月薪除以30天
所以假日沒來上班就給1倍了
來加班再給一倍就是兩倍 所以假日加班一小時=月薪再多給125元就可以
那問題來了
那平日加班呢?
是否代表原本當日就給一倍了 (30000/30 =1000)
所以平日加班第一小時=125*1.33=166 但是時薪125當日本來就已經有給了
所以照假日加班的邏輯 平日加班一小時應該等於再多給166-125=41
所以平日加班一小時=再多給41元就可以?
我也知道不可能這樣
但是為什麼平日加班與假日加班邏輯可以不一樣
有沒有人可以詳細講解一下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