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些規定有犯法嗎?

作者: pikky (孤寂胺基酸)   2016-05-22 20:56:57
最近公司又空降了前陣子協助我們公司通過政府查核的主管來管理我們,
他是董事長旗下眾多公司的一位主管大約是副理等級,
在之前公司努力通過政府查核的那幾個月當中這位主管實施高壓政策管理我們
凡事以他說的最重要,最緊急,要馬上做好給他,
要是稍微慢了一下他就會以辱罵方式罵人,也很常不搞清楚事實就先罵人再說,
先說在那將近四個月我們公司每個人累積的加班時數就300小時左右,
原本公司規定加班補休時數需半年要休完,但因太多時數了所以延到一年休完,
算一算期限就在今年的八月底到期。
這位主管來的第一件事就告知接下來公司的查登必須在三個月內完成,
規定1.上班不准玩手機(我們工作都很忙所以平常是沒在用手機的,但公司有一個line
的群組,以防電話通知不到人時可以用)每天一上班要將手機放在統一地方管理,
若被發現要請人資資遣我們。
2.平日若沒有重大事情不能請假,不能寫加班,六日若需要來一定要有人來。
(但目前有些人補休時數都還在200小時左右,加上特休還沒休完,若無法請假到期限到
就視同放棄,以我們部門來說假日六日只要有實驗在做還是會有人輪值。)
我是不清楚他個人下的這些規定是否有經過總公司核准,在我們分公司這邊最大主管
跟他溝通過後還是無效,他說這是為我們大家好。
想請問大家這些規定是正常的嘛?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5-22 21:05:00
一還好 二不合理吧,輪值不能報加班那就不要來啊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5-22 21:18:00
1.有的工廠是那樣 但要如何確保隱私及保管應先講好且如果家裡有急事 打到公司若沒接到 也許人在外怎樣的誰負責一定連絡上? 2.不合法 3.請假到期沒放好像真的就只能視同放棄 但若是特定人為因素造成超時加班 又不准放應該就不合法了 得詢問相關主管單位釐清
作者: egaryer (egaryer)   2016-05-22 23:17:00
沒休完或不給休當然要換成錢給員工啊 不然跟黑工有啥兩樣
作者: pikky (孤寂胺基酸)   2016-05-22 23:59:00
我們公司一直以來都沒有加班費,除非離職那些加班時數才有可能換成錢。
作者: kikipig (超帥銀行員)   2016-05-23 07:08:00
空降不行嗎?
作者: YJM1106 (YM)   2016-05-23 15:20:00
1部分應該合理,(發現要資遣,你不覺得很賺嗎XD),2不合理,他得給錢
作者: pikky (孤寂胺基酸)   2016-05-23 23:14:00
請問k大噓的點是?我並沒有覺得空降不對,重點是大家都希望公司可以更好,不必要以高壓政策搞得公司烏煙瘴氣的,每天被逼得感覺上班很痛苦。仍然在此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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