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非自願離職

作者: bule26 (Aki)   2016-05-31 20:43:17
各位大家好
我5月初申請非自願離職
但昨天收到勞保局的公函,基本上是說我前公司因為積欠勞保費以及滯納金,
所以勞保局暫行拒絕給付。
公函裡面有寫到,
我前公司因積欠101/9月-101/11月、102/6月~105/4月
這些期間的保險費及滯納金,
如台端應負擔之保險費已扣繳或繳納於投保單位(我前公司),請儘速檢具上開欠費
期間至離職當月之扣繳或繳納保險費證明(如載有勞、就保費扣繳明細之薪資帳冊、薪俸
袋、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且各項證明均加蓋單位圖記及負責人印章)寄局憑辦。
我有打去勞保局詢問,因為公司有跳月份積欠我們薪資的部分(e.g.1月給2月沒給這樣)
承辦是跟我說你就列出薪資帳冊,但他沒有給付你薪資那幾個月自己就要付
員工自付2%的部分金額,其他部分希望有列出勞保提撥那種資料,
請問一下,因為我前公司薪資都是付現,老闆也沒有叫我們簽收,
我可以自制一份薪資帳冊再去給前公司老闆蓋大小章嗎?
另外今天因為有開調解會,資方沒有到,我有跟調解人談到以上這塊被拒付,
他有講到一個「保費公司扣繳聲明書」,請問有人知道這是什麼嗎?謝謝。
作者: kisdd (累~)   2016-05-31 21:07:00
他是要薪資明細 最好還是請公司提供薪資明細並用印大小章薪資明細就會有你的實拿薪資是已經被公司扣去勞健保後的錢可以證明欠錢的是公司而不是你,勞保局會找公司討錢,但會先幫你審核過失業給付。聲明書我猜是 當你拿不到薪資明細的時候 那就簡單的請公司證明 公司確實有先扣掉你勞健保自付額的費用 不是你的問題
作者: bule26 (Aki)   2016-05-31 21:33:00
因為公司沒有薪資明細,我有跟前老闆說我要自製並蓋章他說ok!
作者: book2381   2016-05-31 22:39:00
爛公司
作者: bule26 (Aki)   2016-05-31 22:40:00
哈哈 謝謝樓上大大那麼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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