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放縱老闆還是就算了!

作者: mioooy (mioooy)   2016-06-09 00:49:42
今年後離開第一份工作,卻被延遲托薪水到至今,公司早就並非前朝那時的老闆,去勞工
局登記自然只能登記前朝公司,電話LINE都無法聯繫的老闆,勉強就偶爾老闆良心未滅LI
NE幾句敷衍藉口又消失無影,勞工局法律毫無張力可言,只能勸告寄個信函,明明受害,
詐欺不能告,民事訴訟要錢,一般人就算了!學一次教訓吧!
然而老闆如果某天又生龍活虎的開公司找員工,重複上演不斷上演,能拖就拖,反正人容
易遺忘,僥倖的過活也爽快。
法律要錢,而時間更珍貴,本人不是凱子,能等未知法律幫我討回公道,尤其是無人接聽
只能無解的勞工局,需要過日子,還要工作,只在平日而且5點下班的勞工局根本去不了
!它下班我上班,我上班它未開門......
不是我要放縱惡質老闆逍遙法外,而是社會只我讓選擇船過水無痕,討錢就要時間,給時
間就沒收入,更何況是消失人口般的老闆,根本下落不明,資料真假不一,是非沒個確定
,可悲。
當老闆能否不要僥倖通關,慘害他人生命嗎?為什麼能把員工當螻蟻一樣對待呢?拿出真
誠在工作,卻換來職場黑暗面陰影,得來失敗一場經驗......就是寶寶老闆造就的......
很多人遇過惡老闆,可惜市場無法淘汰惡老闆......
晚安,明天上班去~
作者: saram (saram)   2016-06-09 01:14:00
你直接當一個老闆就好了.多說無益.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6-09 01:52:00
你標題打的兩個選項不都是同一件事情??
作者: kodato (無非)   2016-06-09 09:45:00
要工作所以不能去勞工局?可以打電話或寄信舉發啊,記得準備好證據就是。
作者: raccoon104 (多行不義必自斃)   2016-06-09 12:08:00
去勞檢所檢舉吧!不用證據,只要陳述事實即可。公司不法會被罰,但不保證你拿的到你應得的錢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6-06-09 14:27:00
你的個性只是單純地等著老闆發薪水,等著公理自動落在你面前..但什麼都不主動去做去爭取...能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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