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自由時報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為鼓勵年輕人成為「農事新力」,解決農業缺工困境,市府十
五日將率全國之先,成立「農事服務團」,將進用六十名農務人員,薪資加上津貼,月收
入達三萬五千元以上。勞工局表示,農務人員由失業勞工轉任,並透過東勢區農會、豐原
區公所、霧峰區公所機動調度,提供勞務。
市府成立「農事服務團」,鼓勵失業勞工從農,月收入可達35K(記者黃鐘山攝)
首次將進用60名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台中市近年來因產業轉型、都市發展等原因,年輕人多不願從事農
業工作,導致從農人口老化,農業缺工問題日益嚴重。市府為此配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推行「農事服務團試辦執行計畫」,鼓勵更多人投入農作。
勞工局說,該農務人員以每月工作廿二天、日薪一千兩百元試算,月薪兩萬六千四百元;
此外,可再獲每小時五十元、每月最高一百七十六小時,共八千八百元就業獎助。薪資加
上津貼,月收入至少三萬五千元。交通超過廿公里,每日再獲一百元補助,每月最多兩千
元。就業獎助、交通補助,最長補助一年。
小農缺人可申請
農務人員預計進用六十名,將分配至東勢區農會、豐原區公所、霧峰區公所,各負責管理
廿名,並由這三個用人單位機動調度農務人員至需工單位(小農)提供勞務,小農若有農
務需求,則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農務人員從事農務工作,其類別包括茶、果樹、菇蕈、蘭花、花卉、蔬菜、水稻、雜糧、
竹筍、甘蔗、玉米、乳牛、乳羊飼育的小農處所。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表示,對從事農業有興趣的民眾,只要不具農保身分,且符合失業期間
連續卅天以上、非自願離職或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等條件之一者,由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
分署查核確認身分無誤後,即可由各用人單位依面試程序,擇優遴用。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99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