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關於上班遲到扣薪的問題
雖然可能會被各位罵說不遲到很難?
遲到固然不對
但我想詢問自己該有的權益
我在一間小公司上班
當時錄取時並沒有口頭告知也沒有書面告知遲到會扣薪資
上個月Line在群組說若還是有遲到現象恐扣薪
但沒有告知扣多少薪
直到前天,突然在Line群組告知當月遲到3次者(含遲到1分鐘)直接扣除遲到費1500
我想遲到扣薪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現在已經是月底了
照理來說公布後應由下個月開始執行
而不是在月底說了之後這個月直接扣除吧?
且1500的價格不曉得是怎麼算的...
這樣算是合法嗎?
備註:
公司本沒有全勤獎金且沒有打卡機
遲不遲到依照攝影機畫面及Line回覆到公司時間、簽到本上的上下班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