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好,大學剛畢業
剛去應徵孩子王(補習班導師),主任開宗明義說彈性工時(51.5hr/週)
工作內容:
1.教學:
下午國小安親班
晚上國中專長班
2.行政: 班務
3.招生: 陌生家庭訪問( 隨機去透天厝拜訪找爸媽抬槓?),無業績壓力
4.開校車 (訓練半年後載小朋友)
之前有過國中小班導師和補習班課輔、家教的經驗。
每年寒暑假都會帶學生營隊,國小到大學都帶過,帶了六年
擅長面對各式各樣的小孩,之前也在中租做過業務實習生。
待遇:
師徒制 試用期最多3個月 薪資30K,師傅評鑑OK後正式簽約
正式簽約兩年 (起薪40K,每半年多5K)
沒有加班費,騎車10分鐘
唯一需要擔憂的是成為開校車的三寶...
工作壓力跟待遇感覺算好的..
第一份工作要簽兩年,只怕簽約後跟簽約前說的都不一樣..
不知道該不該簽,想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