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找到一份工作,但是做了一些時間發現自己並不喜歡那份工作(做不到三個月),工作每天上班都覺得在虛度光陰,前天跟主管說要離職,主管馬上臉色變得不好看並問說為什麼要離職,因為目前做的這份工作人力本來就很吃緊,原本我是想說多做到八月中讓他們有時間找人,後來我們在那邊討價還價訂定離職的日期,最後的結果是訂九月中離職(口頭協議),但現在想想非常後悔覺得會浪費好長一段時間,我想請問一下工作未滿三個月告知一下可以隨時離職吧?因為主管都沒有體諒我了我也不想體諒他,我這樣可以直接去人事那邊填寫離職單嗎(因為有口頭協議我
怕不給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