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hi...我又來更新最新消息了 : )
昨天下午1:30調解會...
說真的,我本是不抱太大希望。
因為覺得資方一定是賴皮!
但是調解人 人蠻公正的
過程中,公司代表(經理)
一直強調開除我是依照
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4款規定
與勞方終止契約。
而調解人就說:
那你們有「有力」
證據可證明是勞方的缺失嗎?
如果沒有單憑這樣,
證據是非常薄弱!
真的上法庭,
也未必資方站的住腳!
而資方一直覺得盤差問題!
也不是勞方一人當班時所發現的
中間隔了一段時間,
而中間也有其他人上班。
資方也不能主張全是勞方所為!
也提出問題反問資方有勞動契約嗎?
有依法照程序處理嗎?
有預告20天通報嗎?
為何當下不報警?
為何不調閱監視器?
經理卻推說:
我們只是廠商
百貨業者如果不給調閱
我們也是無權干涉。
調解人馬上說:
如果報警了
依照程序走百貨也是要配合
不可能調閱不到!
一直反問資方為何不報警!
經理根本臉歪的跟什麼一樣
講話又結巴...一直反覆強調
是依照合法程序= =
調解人當然
是希望調解成功為主
一直跟資方強調,
你們主張的證據非常薄弱!
上法庭法官也未必足以採信!
經理就說:有有有,
我們前天已經去報案了!
(我一聽到真的是噗哧笑了,
一開始你們怎麼不報警,
調解會前一天才報警?!)
調解人則是
一直勸說你們真的不願意支付
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因為這些都沒有很困難!
難道真的要走上法庭嗎?
如果上法庭資方敗訴還會有
誣告的部份!
而經理就說:
沒關係,如果判決
真的公司要賠償的話。
該賠的一定會賠。= =
我只覺得公司想拖延戰術
耗我的心力而已......
調解人還說:
那資方覺得勞方造成損失
那有沒有可能會是那邊有誤會出問題
而沒有釐清清楚,
因為勞方覺得莫名其妙
通常會上調解一定不可能
做賊心虛還真的出席調解會。
經理卻一直咬死盤差問題
是勞方所為但又一直提不出實證
.........................................以上!
當然調解不成功,調解人
直接告訴我叫我走法律程序
所以我一離開唔談室。
直接到1樓櫃檯做勞動檢查申訴
當然也會直接發存證信函!
針對勞資爭議跟加重毀謗的
部份,循正常管道做處理。
而我還在職的同事卻告訴我
我一開始的業務馬上要離職
了,到8月底而已。而我們的
品牌經理(跟我約談那位)
也因為此事被公司調離管理
其他品牌。
我心想越覺得有鬼。
業務離職經理調職
如果公司站的住腳
需要這樣大調動嗎?
真的覺得公司非常的扯!
真的很謝謝這段時間
給我意見的大家: )
加油……如果真的要訴訟,站得住腳,建議找民代或媒體施加壓力給廠商,逼他和解,就不怕他拖延。
作者:
h410123 (~阿吉~)
2016-07-30 02:14:00會不會本身公司的帳就有問題,剛好抓一個來殺啊!不然站櫃那麼多人就殺妳一個。越看越有鬼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07-30 02:15:00記得先告他妨害名譽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07-30 09:14:00加油!搞死他
作者: kingnamefu (Hey! K) 2016-07-30 09:44:00
加油!支持你!
作者:
tenbear (tenbear)
2016-07-30 10:04:00直接講那一家比較快啦 都被公司解僱了 不說名字怎會有第三方幫忙 講出來也是造福人群
作者:
qazdrfv (Chen)
2016-07-30 10:11:00寧可上法庭也不給妳資遣費,感覺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要針對妳了
作者:
kvankam (小天使下台)
2016-07-30 10:38:00加油!
作者: qoo31326 (小賴帥) 2016-07-30 10:55:00
加油加油支持你
作者:
mmoom (摁摁喔喔摁)
2016-07-30 11:16:00加油
我昨天一回家就馬上連絡一開始留電話給我的記者,可能禮拜五,隔天又接假日,目前還沒接到電話,可能要等到禮拜一囉!公司的帳只有公司內部會知道,說真的盤出來如果少,我們也無從得知查起,會計只會說:盤出來就是少。如果不想簽盤差表。可以啊。我在現場等你。你現在把東西找出來給我= =昨天調解會有議員助理陪同,結束時有跟我說如果真的要走法律程序,服務處有律師可以諮詢做協助公司算挺知名的,代理非常多品牌。連老人品牌 企鵝 Ck高爾夫 Anna sui配件 這些較知名的都為公司代理的。而公司經營那麼久,從來就不支付資遣費的。即使小姐出勤狀況差到不行。被百貨封殺要求撤換,公司也只是把人員調點,或是人員被客人客訴被百貨公司反應,人員還是會好好的在公司。而公司之前因為加班問題,被勞工局罰款過2次。公司後來為了逃避規責,有加班費,都是叫我們提供人頭帳戶,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07-30 12:45:00公司真的很扯,寧願跟一個小職員耗時間也不願給合法補償
這個調解委員又公正又專業,可以請教委員名字嗎??THX
作者: orangeterry (bghnbytnytn) 2016-07-30 13:31:00
滿心企業啊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7-30 13:50:00
走狗也要備烹了
作者:
TCBB (嘿咻咻)
2016-07-30 14:03:00加油
作者:
tacss (tacss)
2016-07-30 14:53:00加油,妳會贏的
作者:
kanna ( ̄︶ ̄)
2016-07-30 16:26:00加油,然後應該是「有力」證據而不是「有利」
作者:
lucky1lk (賭到沒錢的人)
2016-07-30 16:43:00看前面的文章... 你跟你同事是不是有嫌隙...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6-07-30 18:54:00就提告,等調監視器,順便還你清白會短期少那麼多件,不是客人偷的就是內鬼偷的
作者:
sc1 (sc1)
2016-07-30 19:10:00上傳YouTube 放大決
希望原po要在po後續,讓這篇文章留下讓以後的人學個經驗
作者:
qazdrfv (Chen)
2016-07-30 22:44:00資遣費有一大筆嗎?比請律師還高?真的是為了省資遣費還是有別的用意呢?
作者: voyage0 (毛毛羊) 2016-07-30 22:46:00
加油!堅持到底
作者:
ochewwae (ochewwae)
2016-07-31 01:31:00加油啊!! 拒買他們代理的產品了
作者:
luvya (反過來走走)
2016-07-31 23:07:00加油!!
作者:
ytw8216 (ytw)
2016-08-01 07:46:00加油!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16-08-01 12:18:00居然要走到法院XDD 沒想到對方這麼不認賠 看來只會賠更大不過走法庭比較耗時 原PO建議就認真找工作吧上法庭很無聊 基本你就誠實回答 沒什麼輸的可能
作者:
bunnyict (bunny)
2016-08-01 15:36:00加油。證據要收齊收好。另外你同班同事都沒事嗎?
我是已經有新工作了,我只是想針對個人名譽和原本屬於我的權利討回。我同事被順留了,因為一櫃不可能臨時走2人,公司臨時也找不到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