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剛到公司報到,主管給了我好幾張的紙,大致上都是要簽名同意個資法或者秘密保護
之類的~
不過再填寫人事資料表的時候,
發現他有些問題是不是太私人了!
想問問大家這樣是否可以不用填寫?
有無房屋? 租賃或已有
價值/租金?
有無貸款負債?
每月家庭負擔,每月個人費用
家庭成員的工作,出生年月日等等
還要戶口名簿的影本
朋友說這樣問太細節
叫我要考慮清楚
目前是簽3個月試用期
主管最後這句話讓我有點傻眼
"如果3個月到,我覺得你可能可以,可能不行,就可能會再簽3個月"
如果到時候真的要再簽3個月我就會掰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