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想請教一下
目前應徵上一份新工作 需要提供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
但是我因為情況比較特殊 想請問大家
我上一份工作是在某科技公司上班 (約聘人員)
105/01~105/04
在四月時主管問有短期的專案 問我想不想接 我說OK
但主管說因為中間間隔一個禮拜 所以希望我先離職再來簽約
所以4月底時我離職了 有拿到離職證明
105/5~105~06
這份專案做完後辦離職手續時,就沒有拿到離職證明
想知道是不是因為未滿三個月沒有拿到? 還是是公司人員的疏忽?
不好意思 因為現在的公司今天才通知我要準備這些文件
下裡拜一就要去報到了 所以沒辦法打回原公司問
想請有經驗的板友幫我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