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滿一年七天特休問題

作者: wisdom   2016-08-24 20:05:12
符合勞基法的狀況有兩種(低標)
假設105年2/1到職
1. 106/2/1 給七天特休,107/2/1再給七天(滿三年十天,依此類推)
2. 106/2/1 給7 x 10/12 = 5.83天特休,107/1/1再給七天,這就是所謂按比例
以上兩個都是符合勞基法的特休假基準(最低要求)
其他只要優於這個方式的,都不違法。
所以原po如果探聽到的特休是這種模式,就是公司給優於勞基法,可喜可賀
※ 引述《likemisyou (Miz)》之銘言:
: 乳蹄
: 魯蛇我去年9/14進公司
: 今年9/14之後滿一年
: 規定是說 勞工滿一年獲得七天特休
: 我就去問比我資深的同事
: 同事表示就是我今年9/15開始到今年12/31日止有七天特休可以用
: 明年1/1號會獲得新的七天特休,今年沒用完會變錢錢
: 可板上爬了一下一堆什麼按比例分攤
: 我就去問同事說:不是按今年比例分攤天數嗎
: 他說那是啥? 就是滿了有七天啊~
: 所以到底是??跟我同事講的一樣滿了就給7天嗎
: 還是要分~分的話我只有2天欸
: 可是我不是做滿一年了嗎………
: 搞的我好亂R
: 所以正確解答是啥?有人知道?
作者: JFLung9536 (立月小蛇)   2016-08-24 20:24:00
換過三間公司 第一間跟第三間 過使用期就7天第二間 跟2是一樣的
作者: clv (慢慢習慣成為大叔)   2016-08-24 21:15:00
過了使用期還能用嗎?
作者: JFLung9536 (立月小蛇)   2016-08-24 21:20:00
試用期 打錯子惹
作者: gamer   2016-08-25 00:16:00
狀況2.並不合法。勞基法規定滿一年必須給予7天特休假,此7天特休假限於實際在職日,換言之,即便只滿一年過一天,也應該有七天假可以休。請見台中市勞工局特別休假日數試算表網頁中範例1.http://tinyurl.com/pxvhh5r
作者: loveawrybod (斯文人不斯文)   2016-08-25 19:33:00
第二是不對的喔到職日滿一年的隔天 就是七天 沒有甚麼按比例的那是不是每個人都要1月1號再換新公司 特休這樣才不虧!?那我12月到職 隔年的12月我的假有幾天!? 以年度來算本來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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