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xman (mixman)》之銘言:
: 大家好。
: 和朋友吃飯談起他去工作的孩子。
: 是台北知名手足保養機構,
: 網路風評不錯,客戶也不乏名媛貴婦。
: 年輕人從基層學技術也是好事,但條件實在不太友善。
: 平日工時長服務業難免,月休四天,前三個月沒薪水,
: 三個月後通過測驗5000元。之後定期測驗會陸續調薪,
: 調至基本工資後,就以底薪+獎金的方式。
: 另外要簽份合同,綁約三年,沒做滿三年要付50萬。
: 我了解技術的傳授需要成本,大可開班授徒願者上鉤,
:(略)
開班授徒讓願者上鉤,學徒要付錢學技術,
簽約雇用也是願者上鉤呀,老闆付錢教技術,
後者還比較划算吧。
而且要看合約內容的細節,搞不好將來是要幫開分店的,
那老闆總是要顧一下自己的招牌吧...
萬一只學個一招半式就出來搶生意,那對顧客也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