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傷「薪」!做230小時只拿3600 離職員工不平
一家電信公司員工,七月工時達230小時,卻因遲到、違反店家生活公約被扣錢,只拿到
3600元薪資,勞工局指業者明顯違法,將予開罰。
遲到、違反生活公約 25K扣到剩零錢
離職女員工在PTT上,對「做230小時薪水3600」一事忿忿不平。她說,她七月休假6天、
請假2天,若遲到被扣薪,甚至直接開除她,她都沒有異議;但做了230個小時,只給3600
元,有些扣款名目只是口頭告知,無法查明事實,「讓人見識到台灣的低薪環境」。
她在網路貼上出勤紀錄卡扣款項目,包含「線上課程未完成」扣薪兩千、「DVR抓到五大
項服務未做」扣薪5000、「空櫃」扣薪500、「F1外盒泡水」扣薪500,和遲到580分鐘,
每天扣薪100至400元不等。
台南市勞工局還發現員工若拿自己手機在店內充電,要被扣薪200元,服務不好未送客也
扣200元。
台南市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長許禹錦說,離職女員工月薪約25K,她因上班遲到被老闆扣
薪,加上沒有全勤獎金,就少領8000元;其他因違反店家生活公約合計被扣薪8900元,再
扣繳勞健保費、請假,最後拿到3600元薪資。
許禹錦說,員工若是遲到,可依勞務時間比例扣薪,但不當扣薪,不是老闆說了算,即使
雇主和員工同意扣薪項目,也是違反勞基法規定。
勞工局說明,以目前基本工資時薪每小時120元為例,遲到一分鐘,就僅能扣兩元,遲到
五分鐘僅能扣十元;多扣的,就會有薪資未全額給付的問題。依基本工資時薪換算,遲到
580分鐘,只能扣1160元。
業者今將提供資料 供勞工局複檢
勞工局指出,此案明顯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廿二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給勞工」的規定,
依法可裁處兩萬至卅萬元罰鍰。雇主另涉有加班費給付不足、超時加班等情事,將一併調
查。
台南市勞工局昨(9日)到該店勞檢時,員工表示不清楚此個案,需等老闆回來說明。業者
今將提供員工相關出勤紀錄、工資清冊到勞工局接受複檢。
網友譙老闆苛 員工天天遲到也被嫌
此案引發網路熱議,大多數網友批業者太苛刻;但也有網友直指,女員工平均每天遲到25
分鐘,工作態度有問題。
新聞來源:http://tinyurl.com/jbfwocq
http://tinyurl.com/hz8uw7r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09-10 11:50:00遲到不好,但是和扣薪水是兩回事
作者: YJM1106 (YM) 2016-09-10 13:10:00
這是苛扣薪資
作者:
newest (C'est la vie~)
2016-09-10 14:25:00你可以直接開除啊 給這錢是羞辱人吧 可以告公開侮辱啦
作者:
tribula (65+89)
2016-09-10 15:51:00常遲到就把人家fire掉就好了 不是更好
作者:
weisayhi (weitter)
2016-09-10 16:36:00不過要上班前不都有告知 女方也同意才上班 願打願挨吧彼此
大家都說遲到不好,怎麼不說過長的工時讓她不堪負荷,因此天天遲到?
作者:
edcs ( )
2016-09-10 23:58:00遲到580分鐘是什麼概念?公司無良,員工也爛。
作者:
Imhuang (我是黃)
2016-09-11 06:50:00在某些行業工時12小時是很正常的
作者: a03520 (捏捏) 2016-09-11 09:19:00
工時12月休6
作者:
gr88 (grace714)
2016-09-11 14:09:00跟台南、高雄的手搖飲料一樣,不合理的規定亂扣錢!
作者:
Yukinana (Yukina)
2016-09-12 14:29:00超商才遲到一分鐘就扣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