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日子難過!台灣人每月支出破2萬 北市花最多
國內低薪問題未改善,生活開銷卻愈來愈大。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全台平均每人每
月消費支出首度突破2萬元,以台北市平均2.7萬元最高。
新竹市2.4萬元次之,宜蘭縣、基隆市、新竹縣、高雄市、台中市、新北市都超過2萬元;
在這些縣市,月入2、3萬元的「青貧族」、「窮忙族」,連養活自己都很困難,更別說養
家了。
主計總處官員說明,消費支出包括食物、衣著、房租、水電、交通、通訊、醫療、教育等
支出,也就是一般民眾日常生活開銷。各縣市消費支出的差異,主要受所得、地域性消費
習慣等影響;至於物價變化趨勢則是差不多,但都會區物價相對較高。
根據主計總處資料,2015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所得總額扣除稅費、利息等非
消費支出)2萬5938元,較2014年增加625元;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2萬0421元,增加443
元。
各縣市中,有八個縣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超過兩萬元,台北市2萬7216元最高,增加
212元;新竹市2萬4313元居次,減少1386元;宜蘭縣2萬1668元排名第三,增加2260元;
基隆市2萬1396元排名第四,增加788元;新竹縣2萬1193元排名第五,減少319元。
至於開銷較低的縣市,台東縣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萬4267元最低,減少1690元;雲林
縣1萬5183元次低,增加24元;澎湖縣1萬5249元倒數第三,減少19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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