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更改薪資結構與給付方式

作者: winth (子夜)   2016-09-20 19:20:57
公司之前都是直接匯全薪給員工,但從上個月開始公告要改為只匯基本工資,
剩下的以美金湊成全薪給員工。
舉例:
本薪應為35000,改為匯20008元新台幣,差額以美金補齊。
而且公司稱差額部份為"獎金",
但多年來公司明明都是發足額的新台幣本薪,並沒有底薪+獎金這回事。
請問:
若這樣的方式並沒有另外和員工簽勞動契約,是否屬違法行為呢?
作者: demoQ (中出狙擊手)   2016-09-20 19:25:00
我公司跟你一樣耶 一樣是底薪+獎金 分月初和月中發 但我是業務職 所以也不清楚公司這樣做的用意何在 ?
作者: hydra7963 (型男隆)   2016-09-20 19:32:00
勞保有沒有高薪低報?
作者: demoQ (中出狙擊手)   2016-09-20 19:37:00
勞保金額我記得應該用全薪去換算才對呀 有錯請打臉
作者: dss (dss)   2016-09-20 20:57:00
如果改後的獎金成立 代表你改前的薪水也是底+獎金 這點才是你該去查的 2.改後的獎金是什麼獎金 跟改前一樣經常性支付?另外我覺得光是改幣值沒經過同意就可以打電話了
作者: demoQ (中出狙擊手)   2016-09-20 21:24:00
對吼 多虧原po提醒 經常性薪資這點我就沒注意到了
作者: passTWth (水果)   2016-09-20 22:30:00
不就是想避稅或保較低的投保金額 想cost down啊
作者: dss (dss)   2016-09-20 22:50:00
那就是第二點阿 如果勞保不是35 只保20 代表不是經常性電話開打了齁 你自己都知道被低報了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6-09-21 00:39:00
獎金不是公司說了算 尤其是你這種每個月都會領到的
作者: gliu0403 (你好嗎我很好)   2016-09-21 15:45:00
明明是你們吞忍太久才桑他們能有備而來http://www.bli.gov.tw/sub.aspx?a=rG5mxaKTDqA%3D讓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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