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們大家好,第一次碰到「試用期時薪制」這樣的狀況,只是想來和大家聊聊討論想法。
手機排版,請見諒!
事情是這樣的:近兩個月前面試了一家旅遊業相關公司新增設的職缺(類似業務性質),正因為對他們來說也是新的工作內容,很多細節、問題、現場狀況等等對方也都尚未經歷到,所以當時面試提出的問題或是他們能告知我的上班相關訊息蠻多都是不確定性的。
後來告知的可上班日期都沒有得到通知,於是又獲得一張無聲卡,但是相隔了這個久居然在前陣子接到來電,回想當時面試時候HR話了很美的大餅(底薪+獎金漂亮的數字),沒想到這通電話他告訴我:
「上次和你提到的工作內容,公司這邊想請你來上班,但是這個算是草創職缺,我們想先用時薪計算方式,試用期期間表現的好隨時都有轉正的討論空間,不知道有沒有意願呢?」
補充:時薪計算有個原因是客戶類型與客流量是集中在中午至下午時段。以上,結束。
來說說我的想法:其實個人對這份工作內容蠻有興趣也不排斥可以試試看,就當作是休息的短期打工,如果超過三個月依舊是時薪制,當然也是會果斷離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