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ide (走開 )
2016-09-23 23:14:22大家好
我剛到職不久,目前從A同事將一項工作交給我,以後由我負責
工作的內容一直有訂繳交期限,但因為A之前都會通融,甚至把工作帶回家做,
所以到我的時候大家都會覺得我也應該給他們方便,但是我不可能24小時加放假
都在等他們的資料,下班了我也要休息呀!報名都有期限了,沒有期限沒完沒了,什麼
時候才能結束?
請問大家,我該怎麼回絕會比較好呢?
或是希望大家給我意見,感謝!
作者:
KEYork (York)
2016-09-24 00:27:00不能留到明天上班時間再做嗎
作者:
f124 (....)
2016-09-24 09:58:00加班不給報 我理你幹麻
作者: YJM1106 (YM) 2016-09-24 10:25:00
deadline訂在前一工作日下班時間
作者:
azide (走開 )
2016-09-24 11:30:00謝謝大家給我意見,文中提到報名是舉例,想表達的意思是不按規定只就讓別人疲於奔命而已。截止日在我接手前就是禮拜五工作日下班前,因為之前的人有帶回家做的習慣,所以大家就覺得我也要這樣..沒辦法報加班資料一去上班就要用,禮拜一上班時間作會很趕
作者: dodiddone (Nin) 2016-09-24 12:00:00
一直提醒啊
作者:
f124 (....)
2016-09-24 12:08:00mail出去催資料cc給主管 有記錄以後他們來揮才有吵架本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6-09-24 12:57:00發信壓時間阿 遲到的自己想辦法
作者:
warreng (華倫G)
2016-09-24 14:59:00我都一臉無所謂的說:「我不要。」
你可以說自己是新手沒辦法速度快,要給菜鳥作業時間假日有進修,沒有辦法無條件加班(理由隨便掰)
作者:
tieh (平安就是福)
2016-09-25 03:04:00我會星期四發提醒信通知大家 順便補上逾時不候(粗體放大)
逾時不候是沒問題 但粗體放大到時很容易變吵架 前公司的總務寄信就是都這樣 老實說不是當事人看了都覺得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