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某科技業服務2個月(非大公司)
會想要調薪的原因是
1.當初履歷表填的希望待遇是N以上(N保密),自己沒有開高讓公司砍
所以後來核薪就用月薪N發OFFER給我,OFFER上也沒寫年終發幾個月
雖然104上有寫通常會發14以上...
後來上班才發現,通勤的成本加上去,每個月幾乎很緊...
2.工作內容:我應徵的是RD,但是後來主管要我兼PM,一開始只有一個案子還好
但是現在上面又要讓我接兩個案子的RD,所以我之後的工作會變成
1個案子的PM+RD,2個案子的RD
因為我這個職位在公司只有我一人,所以RD的部分很難找人COVER
而且之後新案子老闆時辰壓得很緊,可能會需要加班了(目前很少加班,加班沒$$)
簡單的說 就是生活吃緊+工作內容變多,這兩個原因讓我想要爭取加薪
我有想過
1.等到適用期過後,跟主管反映加薪
2.或是等明年過年前發年終,若年終不多再爭取加薪
目前考慮是1,但是我應該怎麼開口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