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薪水版的前輩們大家好
這裡是F大的應屆畢業生
前份工作被惡意資遣後,好不容易終於找到新工作
之前也請益過大家的意見選擇業助的工作
但是今天報到時被要求繳交離職證明和勞健保轉出單
由於我前工作是被資遣加上非自願離職證明上面勾的是不適任(目前仍在調解中)
實在不想讓現在的公司看到,因為老闆的個性讓我不想跟他解釋太詳細
當初被問離職原因也是用版上萬用的人事縮編來應付
請問這兩份文件如果不提供的話會對我的權益造成什麼影響嗎?
人資會看到我的投保紀錄嗎?爬了文,有人說會有人說不會……
其實先前還有一份不到一星期的工作,但是不想當成資歷所以面試時就略過不提,如果真
的要拿的話是否可以拿這份不到一星期的工作證明呢QQ
到時候再跟人資實話實說坦承有份不到一星期的工作會不會讓人觀感不好
因為真的待不下去了……
雖然我希望能夠不要提供就不要提供,畢竟這算是隱私,個資的一部份
希望大家能夠提供我一些想法和建議,謝謝你們(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