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w125 (Hugh)
2016-10-21 14:54:03各位好 有問題想請問一下
我在一間店打工一年多了
因為許多因素 決定離職
所以當天給了離職單 也告知了主管
隔天 主管告知我:
沒照公司規定7天前離職
沒來一天扣三天
請問對於工讀 這樣合理的嗎?
如果合理我也認了
不是很瞭解所以來請問各位,感謝!
作者:
fim (不空)
2016-10-21 14:57:00告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6-10-21 15:02:00不合理
作者:
nw125 (Hugh)
2016-10-21 15:06:00超過一年一樣可以告嗎?我有搜尋過,有的說滿三個月就要提前告知?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0-21 15:12:00不合理
作者:
f124 (....)
2016-10-21 15:17:00超過一年你要提前一個月告知
滿一年未滿3年 預告20日,若你提前走,公司可向你提出求償,當然他要提出證據,但他不可扣你薪資,一碼歸一碼
作者:
dss (dss)
2016-10-21 15:26:00就算扣錢也是少一天扣一天 少一扣三勒 於法於理都不對
作者:
hsuvalen (支æŒè¯èˆªç©ºå§å¥³å‹ç½·å·¥)
2016-10-21 15:51:00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勞動基準法第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雇主必須全額支付你到工作離職當天的薪水至於未滿20天需要賠償多少,雇主要提出證明並提告
作者:
abc011321 (黑兔˙ ω˙* y~)
2016-10-21 16:03:00不合理
作者:
snoopy200279 (å¯¶å‚‘ï¼Œä½ è¦ºå¾—å‘¢?)
2016-10-21 16:29:00吉他!!!
作者:
koyosky (深呼吸)
2016-10-21 16:45:00法院見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6-10-21 16:54:00離職一年還是可以告,法律時效是五年
兩邊都有勝算 一邊可以討回被苛扣的薪資 一邊可以提出求償 告下去真的划得來嗎?
作者:
aesdu (123)
2016-10-22 02:06:00沒走完離職程序,應該是直接算你曠職 ...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6-10-22 08:10:00法律沒有規定離職程序,公司自訂的離職程序,都會被判無效。你還以為公司真的會贏?
作者:
g76857 (瓜)
2016-10-22 16:55:001天扣3天耶,勞基法要求只有20天,怎麼會不划算w21天 VS 20天 如果當初還有苛扣其他薪水就更值得要了只是當中要付出的心力也是成本,所以如果加一加沒太多我會算了(薪水部分算了但該檢舉勞檢的還是做一做)